
啟東市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復議文書的公告
南通潤江置業有限公司:
申請人趙新生不服被申請人啟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的“關于《履行法定職責申請書》的回復”,向本機關提起復議申請一案。本機關已依法予以受理,并決定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本案。2025年10月11日,本機關作出《啟東市人民政府延長審查期限通知書》(〔2025〕啟行復第238號)。
因通過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八十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啟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