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啟隆鎮人民政府的啟東市啟隆鹽堿地綜合利用項目即將實施,現就該項目進行市場詢價調研。
一、采購服務內容及要求
1.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于啟東市啟隆鎮興隆社區,其范圍涉及多個地塊,主要沿濱江路分布,北至長江、南至村莊及現狀農田。建設規模為1789畝,土地整治后耕地總面積不少于1203畝(其中新增耕地不少于389畝,全部為水澆地)。
2.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內容為鹽堿地綜合利用項目的勘測、施工圖設計、施工、完成保修期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工程測量和巖土工程勘察工作,并出具上述工作內容的測量報告和勘察報告。
(2)報建手續:中標人需按照有關部門要求辦理各項工程建設、設計及施工許可(如有)的審批、報建、開工、驗收等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同時協助招標人辦理各項需以發包人名義辦理的相關手續;
(3)施工圖設計:中標人需根據相關批文、發包人要求及經批準的初步設計所確定的內容,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圖設計,并保證施工圖設計文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查;
(4)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保持工程及鹽堿地改良工程,總體要求建成后的項目區達到灌排通暢、路網齊全的水澆地建設標準要求。
(5)鹽堿地改良方案編制和實施,土地維護提升期的維護管理。鹽堿地改良方案編制需因地制宜,各項技術措施科學合理;實施內容需符合區域地質環境特征和環境保護要求,改良后的土地需確保通過耕地質量評定,達到水澆地標準;土地維護提升期間需做好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構建等工作,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升,區域生態環境穩步改善。
鹽堿地改良方案編制、實施和相關維護所需費用的資金(1296萬元)使用由中標供應商根據其鹽堿地改良方案自行組織具體實施投入,并確保按合同第二部分之規定時間通過各類驗收和承擔驗收風險。
改良期實施完成并通過驗收后,新增耕地指標為采購人所有,采購人將項目區移交給中標供應商使用20年(起始日期自完成擬新增耕地采樣驗收申報工作之日起計算,或自項目開工后第451個日歷天起計算,以先到日期為準),其間中標供應商不再向采購人支付租金,用于抵銷鹽堿地土壤改良方案編制、實施和相關維護管理費用;中標供應商負責20年免租期間項目區內改良成果維護提升工作并且接受屬地政府的管理。租期期滿后,中標供應商按耕地標準交還至采購人。
3.項目周期:
(1)鹽堿地配套工程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5日內出具方案設計,方案設計通過甲方評審后15天內出具施工圖紙。
(2)鹽堿地配套工程施工工期:4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2月(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7年2月。
具體施工節點如下:開工第150個日歷天前,完成項目區地塊整理和條田劃分;
第330個日歷天前,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第400個日歷天前,完成配套工程并通過驗收;
第450個日歷天前,完成擬新增耕地采樣驗收申報工作。(申報工作每延遲一天,扣除合同價的0.05%)
(3)鹽堿地改良設計方案編制及實施周期:與配套工程工期相同,同步交叉開展作業。
(4)土地維護提升期:項目鹽堿地配套工程結束、土壤改良完成并通過驗收后自動轉入土地維護期,維護期五年,項目維護期確保耕地質量穩步提升、耕地面積不減少。
4.質量要求
(1)設計深度要求:所有工程設計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現行相關設計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確保施工圖通過圖審部門的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送審、對接、配合并按要求進行修改完善。
(2)質量標準:配套工程:合格工程;耕地土壤質量要求:鹽堿地改良設計方案和實施,并保證改良后的新增耕地通過驗收,符合《江蘇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規范》(蘇農業〔2013〕30號)、《江蘇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技術規程》(蘇農辦農〔2014〕1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補充耕地質量評定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發〔2021〕59號)要求,達到水澆地標準。
二、約定事項
1.上述采購要求為最低要求,不得負偏離,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2.市場詢價表及相關材料于2025年10月21日17:00前,送或寄(以郵戳為準)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啟東市民樂路萬豪花園35號4樓),或蓋單位公章后原件掃描發至437794030@qq.com,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0513-83286202。
3.報價費用說明:本項目采用總價報價方式。投標報價應包括完成招標文件所確定的勘察(含工程測量)設計費、建安費和鹽堿地改良費用所需的全部費用。
4.報價單位須提供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
5.擬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1)勘察(含工程測量)設計費支付:
本工程施工圖預算價經確定后一個月內計算并支付勘察(含工程測量)設計費的50%;
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再付勘察(含工程測量)設計費的20%;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
(2)建筑安裝費支付:
土地平整工程完成50%,支付至合同價中建安費的10%;土地平整工程完成100%,支付至合同價中建安費的20%;灌溉與排水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合同價中建安費的40%;項目工程部分整體通過驗收支付至合同價中建安費的65%;項目通過耕地質量評定驗收(實施完成后耕地總面積不少于1203畝,其中新增耕地不少于389畝),且通過審計后支付至審定價90%(若項目未通過耕地質量評定驗收,則余款不予支付且已付工程款予以退還);余款待審計結束后一年內付清。
注:審定價中不包括鹽堿地改良費用1296萬元。
履約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在配套工程完工驗收且提供完整的施工資料,并通過耕地質量評定驗收后退還。
6.其他:(1)請報價單位認真核算、如實報價,如發現虛假報價的,報相關部門處理;(2)本次報價僅作為市場調研用,因此價格僅供參考;(3)本次調研詢價不接收質疑函,只接收對本項目的建議。
啟東市啟隆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